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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也想买房老公看好了一处期房 不知道买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表于2012-04-19
我也想买房老公看好了一处期房 不知道买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还有就是外地户口的贷款问题
发表于2012-04-19
答:1、期房风险问题:
 

房屋买卖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期房买卖。期房较现房而言,存在的风险较大。购买期房应当注意的问题很多,并且各种情况也各不相同,无法一一列举,具体来说,期房的买卖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 一,逾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购买者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为资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在签 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譬如其资金实力,其正在经营的项目在市场上的反映以及其大体的经营状况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的具体日期 约定清楚,以及不能按时交房时开发商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第二,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 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在选择楼盘时,就应打听一下开发商以前做过哪些项目,项目的口碑如何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签订 合同时对质量条款约定要尽量明确,尤其对具体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等。

第三,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格局与原规划不符。这个问题只能在 交房后才可以发现,所以购房者对此类问题的发生只能在合同中约定,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法律对此所作的具体规定主要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交房时发现与预售的广告宣传不符。房地产开发 商为了促销,不论是预售还是销售都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大量的广告宣传,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广告,而购房者往往会被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所迷惑,从而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交付房款或定金,等见到真正的楼房会大失所望,发现其与广告宣传完全不符。这种受骗上当的经历在期房的购买中发生的几率非常大。发生此类情 况,购房者在维权时也困难重重,因为这涉及到了广告公司、房屋销售商、开发商三方,在要负法律责任时三方就会互相推诿。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主要 包括:(1)在合同约定时就将广告中的内容写进合同;(2)如果发生上述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其承担责任,因为其是订立买卖合同的一方。
   除了上述问题,在期房买卖中您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最关键的就是要重视合同。在您利益受损的时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具体签订合同也可以请律师为您把关。
 
2、关于外地户口问题:现在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买房方面差别不大,一套房是三成首付,二套房六成首付,银行在贷款方面政策不同,具体要看房地产公司贷款银行在哪家?
发表于2012-04-19
问:麻烦问下,我是首次买房,二手房,要价35万,我首付应该是多少?公积金贷款能多少? 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请帮忙回答,谢谢

答:第一套房首付:105000,贷款:245000元;贷款可贷你公积金钱数的20倍。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刚收房一周,准备装修时发现严重漏雨,房证已办,该怎么办,房子还能退吗?困惑中,谢谢!


答:在以下两种情行下,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具体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具体什么程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属于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如果房屋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及损害赔偿的权利。
发表于2012-04-19
问:你好 贷款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卖呢。买的商业用房。


答:按揭购房后再转让,在实践操作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而且需办理相应的手续。
一、按揭所购房产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 买的都是期房,在办理购房和按揭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此目前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 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具体到转让方的问题,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转让方则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转让方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二、手续是繁是简?受让方的受让价格和付款方式决定了手续的繁简程度。如果所购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转让方则无需与开发商协商,但必须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要告知受让人该房产已经抵押,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从贷款银行来说,同意转让方转让该房产的前提是,转让方要提前终止贷款合同,收回全部贷款和相应利息。首先, 根据《担保法》规定,如果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购房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 押物,即如果转让方转让该房产的价格低于原房产价值,而转让方又不能先行偿还全部贷款或向银行提供相应担保的,那么贷款银行将不会同意该房产的转让。
其次,受让方的支付方式也很重要,如果受让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转让方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 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如果受让方也要以按揭形式受让该房产,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受让方的资格,如果受让方符 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转让方的贷款合同,与转让方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此后,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上 述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会同意这种转让,一些商业银行会将此作为二手房买卖贷款处理。因此,转让方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 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因为此时则完全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两个人之间的事了。
发表于2012-04-19
问:你好 刘律师我们小区交房的时候 开发商向我们收取了合同里没有明文规定的暖气流量表 燃气设施&燃气报警器等相关的配套设施费 合计有5000多元!且合同里有规定 如果业主和开发商有纠纷 只能通过仲裁委员会来裁定!请问 刘律师 仲裁委可靠吗 我们有多大机会胜诉?谢谢!

答:1、以上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属于双方约定范畴。
2、该笔费用由谁承担,需要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该笔费用如何承担!
3、建议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当面咨询!
4、合同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的特点是:时间短,效率高。
 


问:律师你好,我的朋友 房子是她对象买的 装修是她家装的 家具大部分也是她买的 房款当时她对象也借了些钱 现在都还了 房证是她对象的名 问下现在这种情况 如果他们离婚女方能有什么 毕竟装修的东西带不走

答: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根据您以上所述情况无法确定,你朋友的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发表于2012-04-19
问:关于房子的事我现在烦的头疼,好多人告诉我关于 新婚姻法的事情,我想问问大家,就是房产证写的我男朋友名字,结婚后能马上加上我的名字吗?有没有限定日期?需要带哪些证件,具体的流程应该是什么?还有 我听说即使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房屋的支配人有产权证来决定,也就是,将来如果有什么事,要依照产权证上的人来决定,是这样的吗?房产证和产权证有 什么区别?如果是这样的话,产权证又如何加名呢?希望能解除我的疑惑~~~~

答: 
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房屋所有人可以自由的处分。
2、根据以上叙述,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将婚前一方财产变为婚后共同财产。
3、无期限限定,具体流程按照房管局关于过户的相关程序
发表于2012-04-19
问:您好请问 第一套房贷款 商业贷款 没还完 想再买套房 可以继续办商贷么 另威海现在2套房首付多少?



答:第二套房仍然可以商业贷款,二套房首付六成。



问:您好,只有房权证【已过5年了】,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应该如何过户,需要哪些费用?谢谢、、、


答:1、该房屋您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说明作为转让方的您对该房屋只有所有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
2、该房屋办理过户,只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过户后,该房屋的受让方同样只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享受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4、该房屋转让需要交纳契税,如果您名下有两套房,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发表于2012-04-19
想问一下律师,我是外地人,在威海准备买房,目前预售许可证已经下来了,准备签预售合同。销售发了一份扫描的样本给我看,说威海市的预售合同网签都是统一的样式,没太大差别,我看了一眼真是太简单了。您看我签预售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是必须有的,谢谢?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版本内容简单,主要规定了买卖双方最基本的权利义务。
   2、业主购房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自己所享有的权利。
   3、商品房买卖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标的额较大,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无法简单概括,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把关,规避法律风险,解除后顾之忧。





这是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只提出了贷款买房的,如逾期负责贷款部分的利息,当初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也很多, 想问问协议上没约定如逾期,一次付款的利息怎么承担,我们要求承担逾期的银行利息,有没有依据?我们怎么去主张?谢谢~!    这是份2010年3月签的协议,当初购房约定是2011年5月就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可至今杳无音讯,开发商不通知、不出面、不解决。。希望律师能给我们帮助,我们好有依据去主张我们的权益!



1、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限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若开发商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履行该合同,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具体损失合同若无约定,标准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主张。
4、可以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表于2012-04-19
请问,百度城的房子,61万,是别人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我想买。需要如何购买,这种的可以贷款么?卖方贷款买房因为不到五年,所以有房税,这个如何来算。如果可以贷款,需要首付多少,月供多少?应注意什么事项,流程应该是如何呢?麻烦您了。


你好!根据对你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一、购买他人按揭贷款的房屋,理论上,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由转让方清偿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解除该套房屋的抵押或者担保;
      2、而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转让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待该房屋取得产权证书后,双方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3、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受让方持产权证书到银行另行办理贷款手续。
      实践操作中,由于待转让房屋的开发建设阶段不同,具体手续办理存在一些细节的差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根据你所陈述,转让方购房该房屋后5年内,另行出售,转让方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契税总房款的1%-3%,根据拥有房屋套数不同及房屋面积不同存在差异。个人所得税与营业税合计总房款的6.55%。
      三、该房屋,受让方可以另行贷款,根据现行房产政策规定,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60%,外地户口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具体贷款程序,咨询贷款银行,每家贷款银行的政策大体相同,但是略有差异,具体贷款时可以详细咨询。
发表于2012-04-19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妈想卖一套房子,写我爸爸的名字,要是以后给我弟弟,是否有过户费,其实也想写我弟弟的名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名下房产赠与子女,办理房产过户,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
2、该房产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属于自己子女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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