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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之三:老梅的官司

发表于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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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间四个月过去了,几经与甲方联系,告知总经理生病,无人主事,整个地将我晾了起来。

只能打官司了。

没干过这事,很无助很无柰很桑心。收到家乐福门口散发的传单,找到首开律师事务所。由谢律师接手,当场交清1万元的律师费,合同约定,帮助、指点我走完诉讼全过程。

6月中荀,我向锁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还款
几天后,法院通知我已立案,交付诉讼费4604元。

隔几天,又通知我去拿传票,同时付了几元将传票送至对方的邮递费。约定8月16日开庭。从立案到开庭,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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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法院通知我,对方提出辖地异议。我晕。不是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吗,不是约好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吗,怎么异议了呢。


李法官说,他这就是给你设了个陷阱。我感到森森滴被欺骗鸟。

我问我可以做什么,李法官告知,一是由锁金法院代为移案,不过由于走程序,可能慢些;二是先撤诉,再去山东荣城法院告状。

我只好说我和律师先商量一下。

谢律师两条意见,一是确实有辖地一说,只能到那边去打官司了。二是肯定走法院移案这一步,不要听法官忽悠,慢就慢一点,自已撤诉后重打官司,很烦,连对方会不会立案都是未知数。

吓我一跳,万一不立案,我不就了西了。

发表于2013-02-18
第二天对李法官说,我同意移案。他说你要来法院做个笔录。我就去了。李法官正要开庭,匆匆间在电脑上草拟了一个文书,说我只要在文书上签个名就可以由他们给办理移案了,小年轻真是麻利呢。

我站在李法官身后看着他打着文书,说什么由于甲方对该房屋存在异议,提出不动产辖地的问题云云。

我脑子里哪根筋搭上了,一时间清醒异常。我说,我和它(公司)没有不动产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已约定解除了。现在就是它还我的钱,这之间不再有什么房子的事了。

我从他手中的文件中翻出那份双方签署的“解除合同协议书”。

李法官看了以后,楞了一会,说,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们再研究一下,你回去继续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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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李法官电话通知,庭里开会研究过了,本案还是要移交到山东去。

只觉得嗡地一声,我真的矇了。尼玛太没道理的事啦。

我当场在电话里向法官发飚,我火大了。

移案后就是我要往山东跑来跑去啊。

移案后案子有什么事我会感到够不着啊。

移案后我要承担更多的经济损失啊。

别人欠我的钱倒象个大爷似的从容笃定啊有木有!

我整个地就是个弱势群体啊有木有!

苍天啊大地啊。。。。。。
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3-02-18
我将司法界对此事的异议作个说明,不然很难搞懂这案子为什么会节外生枝,为什么会显得这么累。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一种排它性的管辖,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而且还排除了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一律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何为不动产纠纷?对此我国立法并无明确说法,民事诉讼理论界对不动产纠纷的理解有四种观点:

一是不动产纠纷就是涉及不动产的所有纠纷。

二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包括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买卖、租赁、抵押、典当、互易、赠与、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方面的诉讼。

三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主要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相邻权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之间因地界不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诉讼等。

四是法律上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应当是指涉及不动产所有权的纠纷,而不应当扩大解释为与不动产有任何联系的纠纷,比如关于不动产的租赁合同纠纷,对不动产的侵权纠纷等,都不应当属于专属管辖意义上的不动产纠纷。

看到吗,不管是什么观点,关于不动产的辖地问题,前提是纠纷发生在不动产上,其诉讼标的所指向的,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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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典型的案例是: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128《关于广东顺德东南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诉湖南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和湖南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东顺德东南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管辖问题的通知》中,就认为本案虽然涉及房地产,但案件纠纷是纯粹的给付货币的债务纠纷,由双方约定管辖法院并无不当,并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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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3-02-18

现在处理的怎么样了

发表于2013-02-18
@
光阴似箭。


国庆前,法院来电,说是可以在南京审理本案。


国庆后,让我去法院取了传票,定在十一月八日下午2:30开庭。为了通知开发商,我付了快递费。


十一月八日下午,2:00我和老公到了法院门口,律师也到了。


被告没来,等了半个小时。缺席审理。


法官要我们出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和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后来将购房合同也要了去。问我们诉求是什么,律师说要求按协议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诉讼费。


再一次问我们还有什么证据可补充,没了。


法官宣布开庭结束,前后七八分钟。


然后该干什么,律师说等,一个月内会有判决书下来。


然后呢,再等,还是不还钱的话,再上法庭申请执行。


再然后就是再等…………


虽说梦碎威海纹石宝滩,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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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充满希望的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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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3-02-19

一路看下来 楼主不容易啊

发表于2013-02-27

  

发表于2013-03-13

年年3.15,岁岁有维权。

我将定期地维护一下我的帖子,沉下去就捞起来。

不过,一旦事情解决了,我就删帖。

……

帖子还在,事尚未了。悲了个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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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3-15
引用:金色童年121 在2013-03-13 14:45:19写道:原帖
……

 加油

发表于2013-06-25

一直在和荣成法院执行局的张法官联系,也一直没有联系上。

 

1月17日开始执行,7月17日第一执行期满。

 

郁闷。

 

请大家和我一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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