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煎熬啊!买房的注意了:住房公共维修基金7月1号开始征收了啊!!!
- 发表于2010-06-28
据说是1998年就立法规定的东西 现在才知道嗨!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这个钱真的能用在自己身上吗???
- 发表于2010-06-28
救灾金都能挪用这算什么
- 发表于2010-06-28
党、国又一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 发表于2010-06-28
- 发表于2010-06-28
哪里的消息 可靠吗
- 发表于2010-06-28
是真的,刚打电话问过了。。
悲哀的是,我的房子,我5月份拿到的房子钥匙,房证要到年底才能办下来,那这笔钱我必须得交。。
悲哀的是,我的房子,我5月份拿到的房子钥匙,房证要到年底才能办下来,那这笔钱我必须得交。。
- 发表于2010-06-28
- 发表于2010-06-28
如果你的房子,是在7月1日之前办的房证,就不用交了
我的到年底才能办下房证来,自然得交了。。
真没话说了。估计这个钱交了,以后房子有问题,还是一样不给修。。
变着法从百姓手里套钱。。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