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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买房问题几点疑问

发表于2013-02-17

案例一:夫妻均为外地人,以家庭为单位婚后买房,买房时,产证可否只写一方名字?若可行,假如产证上写了男方,那么女方是否还能以同样理由买房且产证写女方名字,会否导致夫妻各有1套房,但实际家庭拥有2套?算不算限购呢?   

答:产证上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该房属于家庭,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仍然受限购,不能再购房。   

发表于2013-02-17

案例二:外地人在上海交税已满1年并且已婚,在老家父母的房子上有他的名字,现在想在上海购置一套婚房可以吗?

答:如上述提问者已在上海2年内交纳满1年个税、社保,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

发表于2013-02-17

案例三:我老婆独立拥有一套产权房,和父亲共有一套产权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备注中写与父亲共有),我无房,我老婆父母也没房。那我们还可以买房吗?算几套?  

答:因该提问者自身无房,而其老婆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如该问题以家庭为单位看,其岳父母家庭本身无独立产权房,但因与其老婆共有一产权房,则起老丈人家庭至可再限购一套房。而其夫妇家庭在此情况下也可购房,但也仅可在购置一套房。  

发表于2013-02-17

案例四:夫妻双方均为上海人,目前与公婆住一起,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产权人为公婆和老公。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拆迁分得2套小面积房子,产权人为父母和我及姐姐。目前想与公婆分开居住,购买一套属于夫妻2人名下的房子,算第几套房子?  

答:按提问者情况判断,夫妻双方的男方名下有一套与长辈共名的产权房屋,而女方则有两套与亲属的共名的产权房屋。如以上述情况审核购房者资格,则提问者以家庭为单位已拥有超过2套以上的房屋,属限购群体。  

发表于2013-02-17

对于买房的很多问题 都是不清楚不明白的 大家稍微学习学习

发表于2013-02-17

好像是上海那边啊

发表于2013-02-18

虽然地域不是威海的 还是很有用的

发表于2013-02-20

恩 很多都不懂呢 谢谢有心啦

发表于2013-02-20

这个的针对性比较强啊

发表于2013-02-25

我们这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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