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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消息:限价房五年后过户,无需补差价。

发表于2011-03-17

问:限价房要多久以后可以买卖?这个时限是从签订购房合同开始还是从拿到产权证开始算起?买卖时是否还需要补平一定的房价或者税款?

 

专家答:您好,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规定:3月1日后,只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无论是否办理合同备案、过户手续,都算为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此外,限价房自购买后五年之内不得过户转让。五年后不用补偿差价,但是相关税费需要缴纳。

发表于2011-03-17
看来对于买了限价房的人来说是个好事
发表于2011-03-17
是个好消息,比那70年产权房的要好
发表于2011-03-17
楼山楼海,您好!你所发的帖子“好消息:限价房五年后过户,无需补差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宝安江南城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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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3-17
但是限购房分到手里的机会大吗?
发表于2011-03-22

怎样申请限价房啊?

发表于2011-03-23

看来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

发表于2011-03-23
引用:吧嗒下雨了 在2011-3-22 17:02:40写道:原帖
怎样申请限价房啊?
 
 一般人是不够那个条件的
发表于2011-03-23
引用:吧嗒下雨了 在2011-3-22 17:02:40写道:原帖
怎样申请限价房啊?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发表于2011-03-23
引用:dongshuxin2011124 在2011-3-23 9:26:17写道:原帖
 一般人是不够那个条件的
 
 可否说来听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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