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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荣成消费者买食品过期1天 全额退款获1万元赔偿

发表于2013-01-15
引用:我为歌狂啦 在2013-01-15 09:31:01写道:原帖
日前,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处理了一起食品过期投诉案件,经销商除向消费者退还2409元购货款外,并支付了10000元惩罚性赔偿金。这是迄今为止,荣成市消协处结的赔偿额度最大的销售过期食品投诉案件。
荣成消费者金先生日前在当地某超市内,购买了11件某品牌瓶装蚬精用于送礼,共花费现金2409元。买回去当日,金先生无意间发现瓶体标签上注明的有效期限,竟是截止到购买的前一日,于是返回超市询问。到达超市后,超市负责人向金先生表达了歉意,同时作出了免费退货、并支付与购款同价2409元钱赔偿金的处理意见。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随后向超市提出了十倍赔偿要求。双....

 这才是良心企业

发表于2013-01-15

这是真滴咩,我要好好看看了

发表于2013-01-15

这是应该的

发表于2013-01-15

我去。哪还有过期的我去

发表于2013-01-15

很多时候大家嫌麻烦就不会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3-01-15

振奋人心啊 还好人没事

发表于2013-01-15

这个事情处理还是很让人欣慰的!

发表于2013-01-16

好给力,这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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