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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

来源: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09-07-22 11:41:00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2007〕740号),为实施《威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不断健全威海特色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保持威海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2009年度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总则本计划以《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威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计划的规划区为威海市环翠区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09年。

本计划是深化完善和实施《威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年度安排,是威海市区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安排和住房发展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内,在本计划的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

2009年度住房建设指导思想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威海建设成为经济更加繁荣、科教更加发达、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城市。引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稳定住房价格,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2009年度住房建设基本原则

(一) 总量供给平衡原则:总量要适度控制,增幅要合理增长,要科学制定供给的总量标准,保持总量供求平衡,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 体系结构合理原则:住房建设规划要促使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基本合理,尤其是住宅增量市场的结构合理,形成商品住房、保障住房相配套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各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要求,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放在重要的突出位置。

(三) 实施操作合理原则:尊重威海的现状和特点,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加强规划对市场的调控指导作用,做到规划与市场、控制与开发相结合,促进住宅建设的良性发展。

(四) 持续发展良性原则:应保障房地产业的发展不出现大起大落,促进其可持续和健康发展,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要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要立足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五) 城市规划协调原则:住房建设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协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是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2009年度住房建设纲领方针

威海市年度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符合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要求。

(二) 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由商品住房、保障住房构成。

商品住房中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的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要坚持中小套型,实行中低价位。

保障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200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除集中新建3处外,其余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在旧村改造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因2009年度只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以下保障住房建设内容均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内容。

(三) 制定符合威海特色的套型比例:

根据威海城市特色,以及土地开发的级差体现,将住房建设按照所处城市区域划分,体现人性化控制标准。滨海一定范围划分为重点区域,其余为普通区域。

重点区域内,非城中村改造住房项目,原则上控制套型比例50%;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控制套型比例70%;

普通区域内,非城中村改造住房项目,原则上控制套型比例70%;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控制套型比例75%;

鼓励各区域的新建住房项目,在套型面积比例控制的基础下,在市场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增加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占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以上套型比例指引主要起宏观指导作用,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在保证总量平衡的原则要求下,可酌情掌握控制具体项目的套型比例控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具体内容

建设总量

2009年度,建设各类住房3.43万套,总建设面积298.0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建设总量的75%。其中:

建设商品住房2.95万套,建筑面积268.69万平方米(旧村改造用地建设商品住房2.17万套,建筑面积195.99万平方米;其他用地建设商品住房0.78万套,建筑面积72.70万平方米)。

建设保障住房0.48万套,建筑面积29.39万平方米。其中集中新建3处保障住房0.13万套,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旧村改造配套建设保障住房0.35万套,建筑面积21.39万平方米。

建设分区安排

中心区:商品住房0.43万套,建筑面积39.11万平方米,保障住房(配建在旧村改造项目中)0.04万套,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

高区:商品住房1.14万套,建筑面积103.77万平方米,保障住房(含配建在旧村改造项目中及1处集中新建)0.18万套,建筑面积11.08万平方米;

经区:商品住房1.10万套,建筑面积100.36万平方米,保障住房(含配建在旧村改造项目中及1处集中新建)0.16万套,建筑面积9.82万平方米;

环翠区其他乡镇:商品住房0.28万套,建筑面积25.45万平方米,保障住房(含配建在旧村改造项目中及1处集中新建)0.10万套,建筑面积6.10万平方米。

用地供应总量

2009年度,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46.5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223.92公顷,保障住房用地为22.58公顷(集中新建6.16公顷,配套建设在旧村改造项目中16.42公顷)。用地供应总量中,旧村改造用地163.34公顷,保障住房用地22.58公顷,其他用地60.58公顷。

用地供应分区安排

中心区:旧村改造用地17.93公顷,保障住房用地1.83公顷,其他用地14.67公顷;

高区:旧村改造用地60.60公顷,保障住房用地8.51公顷,其他用地25.87公顷;

经区:旧村改造用地69.06公顷,保障住房用地7.54公顷,其他用地14.58公顷;

环翠区其他乡镇:旧村改造用地15.75公顷,保障住房用地4.70公顷,其他用地5.46公顷。

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与建议

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住房与保障住房土地供应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加快处置闲置土地,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集中开发零星土地,避免土地资源浪费。

加强保障住房建设与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保障住房的建设步伐,重点解决低收入无房户籍家庭的住房问题。

加快完善保障住房相关政策条例,界定住房保障的对象和标准,建立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使保障住房供应能有效率的落实。

强化房地产项目管理,实现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监管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各类购房行为。

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和三级市场

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将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商品房销售统一纳入房地产交易市场,形成市场统一、管理规范、依法交易、信息公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体系。积极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

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实现公众对住宅建设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加强引导,使购房户正确调整购房需要,为计划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规划实施中灵活掌握变更调整

本规划的项目库及年度计划在规划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在满足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对具体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调整变更。

附表1: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一览表

住房套数(万套) 住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房 2.95 旧村改造用地 2.17 268.69 旧村改造用地 195.99

其它用地 0.78 其他用地 72.70

房 0.48 旧村改造配套建设 0.35 29.39 旧村改造配套建设 21.39

集中新建经济适用房 0.13 集中新建经济适用房 8.00

总计 3.43 298.08

附表2: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商品住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拟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拟建筑套数

(套) 套型控制

中心区

1 悦海花园 海滨路东、海滨大道西 2.08 2.50 274 70%

2 海苑13#.14# 戚家夼南 0.50 0.60 66 70%

3 望海名居 原六毛厂 3.56 4.27 429 50%

4 纺织投资山水家园 青岛中路85号 5.00 6.00 658 70%

5 金盛花园 文化路北、原康威电子厂房 1.04 1.25 137 70%

6 布谷夼西侧改造 同德路南 1.07 1.28 140 70%

7 富华城三期 望海园小区 1.42 1.70 186 70%

8 古 陌 古 陌村 2.18 2.61 290 75%

9 南竹岛 南竹岛村 1.50 1.80 200 75%

10 戚家庄 戚家庄村 3.75 4.50 499 75%

11 陶家夼 陶家夼村 0.75 0.90 100 75%

12 望 岛 望 岛村 3.75 4.50 499 75%

13 合庆、王家村、陈家疃 合庆、王家村、陈家疃 6.00 7.20 789 70%

小计

高区

14 西港颐青园 福山路 1.67 2.00 219 70%

15 盛德丽景茗都二期 毕家疃南山 7.50 9.00 987 70%

16 盛德世纪家园二期 文化西路 4.17 5.00 548 70%

17 金城绿洲新城二期 文化西路 4.58 5.50 603 70%

18 金猴毕家疃生活区 毕家疃 3.54 4.25 466 70%

19 西港颐景园 北环海路 2.83 3.40 342 50%

20 金猴阳光佳苑 槐云村 1.58 1.90 208 70%

21 毕家疃 毕家疃村 7.50 9.00 999 75%

22 东涝台 东涝台村 7.50 9.00 999 75%

23 西钦村 西钦村 3.00 3.60 399 75%

24 戚家钦村 戚家钦村 2.25 2.70 300 75%

25 西涝台 西涝台村 7.50 9.00 999 75%

26 槐云村 槐云村 3.75 4.50 499 75%

27 神道口 神道口村 7.50 9.00 999 75%

28 仁柳庄 仁柳庄村 2.25 2.70 300 75%

29 王家庄 王家庄村 2.25 2.70 300 75%

30 黄家沟 黄家沟村 1.50 1.80 200 75%

31 西河北 西河北村 2.85 3.42 379 75%

32 田村 田村村 11.25 13.50 1498 75%

33 黄家夼 黄家夼村 1.50 1.80 200 75%

小计

经区

34 皇冠时代海景 大庆路北 九龙河东 3.80 4.57 459 50%

35 宝源松涛依景 刘家滩村北 环海路西 4.58 5.50 603 70%

36 健康花园住宅10# 青岛南路东、深圳路北 0.71 0.85 93 70%

37 国鑫房地产 九龙河东 1.67 2.00 201 50%

38 齐鲁商城福源居 戚鲁商城附近 1.96 2.35 258 70%

39 鲁能海源海源府第 九龙河东、浦东路北 1.86 2.23 224 50%

40 长峰 长峰村 9.00 10.80 1184 70%

41 沟北 沟北村 4.20 5.04 559 75%

42 城子 城子村 4.50 5.40 592 70%

43 杨家滩 杨家滩村 9.00 10.80 1184 70%

44 海埠 海埠村 1.56 1.87 208 75%

45 老集 老集村 4.50 5.40 599 75%

46 凤林 凤林村 5.25 6.30 699 75%

47 宋家洼 宋家洼村 9.00 10.80 1198 75%

48 杨家台 杨家台村 2.25 2.70 300 75%

49 南曲阜 南曲阜村 2.92 3.50 388 75%

50 西曲阜 西曲阜村 3.00 3.60 399 75%

51 福里 福里村 3.75 4.50 499 75%

52 蒿泊 蒿泊村 5.25 6.30 699 75%

53 大天东 大天东村 2.40 2.88 320 75%

54 小天东 小天东村 2.48 2.97 330 75%

小计

环翠区

55 隆源山庄 昌华路21号 1.67 2.00 219 70%

56 海员温泉度假村 威荣路北、汤河北村南 3.79 4.55 499 70%

57 孙家疃、沙窝、外窑 孙家疃、沙窝、外窑 5.25 6.30 699 75%

58 江家寨 江家寨 3.00 3.60 399 75%

59 前锋西 前锋西村 3.00 3.60 399 75%

60 张村 张村村 2.25 2.70 300 75%

61 黄家皂 黄家皂村 2.25 2.70 300 75%

小计

注:具体地块和用地指标以市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附表3: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保障住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拟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拟建筑套数

(套) 套型控制

中心区

1 古 陌 古 陌村 0.22 0.29 48 100%

2 南竹岛 南竹岛村 0.15 0.20 33 100%

3 戚家庄 戚家庄村 0.38 0.50 83 100%

4 陶家夼 陶家夼村 0.08 0.10 17 100%

5 望 岛 望 岛村 0.38 0.50 83 100%

6 合庆、王家村、陈家疃 合庆、王家村、陈家疃 0.62 0.80 133 100%

小计

高区

7 毕家疃 毕家疃村 0.77 1.00 167 100%

8 东涝台 东涝台村 0.77 1.00 167 100%

9 西钦村 西钦村 0.31 0.40 67 100%

10 戚家钦村 戚家钦村 0.23 0.30 50 100%

11 西涝台 西涝台村 0.77 1.00 167 100%

12 槐云村 槐云村 0.38 0.50 83 100%

13 神道口 神道口村 0.77 1.00 167 100%

14 仁柳庄 仁柳庄村 0.23 0.30 50 100%

15 王家庄 王家庄村 0.23 0.30 50 100%

16 黄家沟 黄家沟村 0.15 0.20 33 100%

17 西河北 西河北村 0.29 0.38 63 100%

18 田村 田村村 1.15 1.50 250 100%

19 黄家夼 黄家夼村 0.15 0.20 33 100%

20 初村经济适用房 北甸子村北 2.31 3.00 500 100%

小计

经区

21 长峰 长峰村 0.92 1.20 200 100%

22 沟北 沟北村 0.43 0.56 93 100%

23 城子 城子村 0.46 0.60 100 100%

24 杨家滩 杨家滩村 0.92 1.20 200 100%

25 海埠 海埠村 0.16 0.21 35 100%

26 老集 老集村 0.46 0.60 100 100%

27 凤林 凤林村 0.54 0.70 117 100%

28 宋家洼 宋家洼村 0.92 1.20 200 100%

29 杨家台 杨家台村 0.23 0.30 50 100%

30 西曲阜 西曲阜村 0.31 0.40 67 100%

31 福里 福里村 0.38 0.50 83 100%

32 蒿泊 蒿泊村 0.54 0.70 117 100%

33 大天东 大天东村 0.25 0.32 53 100%

34 小天东 小天东村 0.25 0.33 55 100%

35 中兴经济适用房二期 南曲阜村 0.77 1.00 167 100%

小计

环翠区

36 孙家疃、沙窝、外窑 孙家疃、沙窝、外窑 0.54 0.70 117 100%

37 江家寨 江家寨 0.31 0.40 67 100%

38 前锋西 前锋西村 0.31 0.40 67 100%

39 张村 张村村 0.23 0.30 50 100%

40 黄家皂 黄家皂村 0.23 0.30 50 100%

41 环翠区经济适用房二期 虎山村北 3.08 4.00 667 100%

小计

注:具体地块和用地指标以市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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