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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威海市2016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出台,受助对象高可获2万元慈善救助。即日起,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请抓紧申请。
6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威海市2016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出台,受助对象高可获2万元慈善救助。即日起,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请抓紧申请。
为做好2016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我市出台2016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对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高救助2万元。
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20%的因病致贫家庭,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高救助2万元。对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据了解,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市级安排200万元,重点救助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慈善大病救助实行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五类大病患者由市和区市两级共同救助,其余患者由各区市实行属地救助。坚持应助全助的原则,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终将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