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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之五:苍天在上,车总和我必须作个了结

发表于2014-11-04

企业一定要守约,错了就改,没身莫大了不起的事。不要为枝节黑了名誉。但看合同上写的是阁楼,阁楼一般是没有立窗的,如有也是几好乡极小的。合同高度是2.2 ,如没记错,这好象是阁楼的国家标准 。高于2.2是有说法的,如面积的计算,平米价格.....也有赠送的,但不计面积。买房是大事,一定要搞清楚.........阁楼和标准住宅概念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屋的高度上国家有标准。一般理解阁楼就是坡式楼的屋顶。

希望此事能 尽快了结,各自回归平静。

发表于2014-11-04

企业一定要守约,错了就改,没身莫大了不起的事。不要为枝节黑了名誉。但看合同上写的是阁楼,阁楼一般是没有立窗的,如有也是极小的。合同高度是2.2 ,如没记错,这好象是阁楼的国家标准界限 。高于2.2是有说法的,如面积的计算,平米价格.....也有赠送的,但不计面积。买房是大事,一定要搞清楚.........阁楼和标准住宅概念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屋的高度上国家有标准。一般理解阁楼就是坡式楼的屋顶。

希望此事能 尽快了结,各自回归平静。


发表于2015-01-07

1. 开发商卖的并不是独立的阁楼,图纸上阁楼与楼下一家有室内楼梯相连;


2. 开发商在付定金时给的图纸是80多平米的;


3. 付全款时房子变成71平米,LZ交了71平米的钱;


4. 验房时高2.2米处不足40平米;


以上4点仅说明开发商的无良。


2012年LZ是凭着延期两年交房,违约,打的退房官司。赢了。


2013年1月申请开始,由荣成法院执行2庭进行强制执行。


至今,2015年1月,未完成执行。


开发商还欠着我的购房款。


老梅的官司一帖好象顶不上去了。


顶能顶的帖吧。


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整整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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